一、实验室固体废弃物处理装置运行指标:
1、焚烧能力:kg/h
2、投料方式:压缩空气雾化喷入
3、使用燃料:天然气(10000kcal/Nm3)
4、炉体形式:卧式
5、点火方式:自动点火
6、温 度:850-1100℃
7、烟气停留时间(s) ≥2.0
8、燃烧效率(%)≥99.9
9、焚毁去除率(%)≥99.99
10、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(%)<5
11、噪声≤85db(A)(距离1m)
12、臭气浓度≤2000无量纲
13、炉内压力:采用负压设计,不逆火。
二、实验室固体废弃物处理装置安全指标:
1、装置设有安全保护装置,燃烧器启动不正常时,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切断燃料供应;
2、装置停止运转前,(正常停和安全程序的停炉)设有燃烧室冷却程序,温度下降到设定值时,冷却程序结束,焚烧炉停止工作;
3、机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,在温度为40度、相对湿度为85%时,电器回路绝缘电阻大于2MΩ,并能承受1min工频(50Hz)、电压1500V的实验电压,各部件定位准确,连接可靠,控制柜与各设备之间的联接线装有金属软管;
4、水、气、油路都经过密封试压实验,无泄露现象
5、设备相应的安全保护,装置设有安全保护装置,燃烧器启动不正常时,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切断燃料供应;
6、装置停止运转前,(正常停和安全程序的停炉)设有燃烧室冷却程序,温度下降到设定值时,冷却程序结束,焚烧炉停止工作;
7、报警系统:
(1)装置电源指示、开关;
(2)安全操作要求以确保炉内无残存之易燃气体与有机物,操作安全可靠;
(3)电机故障,过负荷保护装置,保护电机不致过载;
(4)温控燃烧;
(5)歇火报警,自动火焰监测,随时观察炉内有无明火,一旦炉内发生故障熄火,系统会截断废液的供给并报警。
三、实验室固体废弃物处理装置环保指标:
废弃物焚烧设备设计编写参考依据:
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GB18484-2001;
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GB16297-1996;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》GB12348-90;
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(1998年实施);
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GB18597-2001;
TJ36-199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。
GHZB1-199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。
排放指标:按GB18484-2001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2002-02-01实施的限值要求。
序 号 | 污 染 物 | 单 位 | 限 值 | 备 注 |
1 | 烟气黑度 | 林格曼级 | 一级 | |
2 | 烟尘 | mg/m3 | ≤100 | |
3 | 一氧化碳 | mg/m3 | ≤100 | |
4 | 二氧化硫 | mg/m3 | ≤400 | |
5 | 氯化氢 | mg/m3 | ≤100 | |
6 | 氮氧化物 | mg/m3 | ≤5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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